根据《甘肃开放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,学校掌握的信息,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,凡与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社会公众)相关的信息,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。
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,学校编制了《甘肃开放大学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,可阅读《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(http://xxgk.gsou.edu.cn)上查阅,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(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甘肃开放大学2013室,电话:(0931)8828004)领取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学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《甘肃开放大学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学校设立的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查阅。学校“信息公开”网上专栏具体网址为:http://xxgk.gsou.edu.cn。
(二)公开形式
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,主要采取校园网、简报、报刊、电视,文件、年鉴、会议纪要,信息公告栏、电子屏幕等媒体和方式。信息公开咨询电话为(0931)8828004(工作日8:30-12:00,14:30—18:00),传真为(0931)8828191。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信息产生后,学校将在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限内尽可能及早予以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,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。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学校将分批、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,并向社会公布。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,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向学校申请获取的,除特殊情况外,学校将予以提供。该目录以外的信息,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向学校申请获取的,学校将依法处理。
(一)受理机构
学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,其办公地址为: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甘肃开放大学2013室,电话:(0931)8828004,传真:(0931)8828191,电子邮箱:bgs@gsrtvu.cn,邮编:730030。
(二)提出申请
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,应填写《甘肃开放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样本见附表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打印。
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申请人能够根据《目录》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,学校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。
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出申请:
1.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2.书面申请(信函、传真等)。申请人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或纸页左上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代为填写学校信息公开申请,但须申请人签名确认。
3.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学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填写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箱,并电话告知申请。
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(三)申请处理
学校依照《甘肃开放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对信息公开的申请进行处理。
学校收到申请后,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:
1.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2.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3.不属于本校公开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;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构的,告知申请人公开机构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4.申请公开的信息中还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,但能够区分处理的,予以部分公开;
5.申请表填写不完整、不明确,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,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;
6.同一申请人重复向本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本校已经作出答复的,将不再重复处理。
(四)处理时限
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;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;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,将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(五)费用
学校依申请向申请人提供信息,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、复制、邮寄、递送等成本费用。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政。收取费用的具体标准如下:
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师生员工或社会公众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投诉。监督电话:(0931)8821621,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2015室,邮编:730030。